Eking Vista|“鑫”医快讯

2022-02-12| 查看: 31 次

第一章 国家政策篇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医政医管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链接: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d/202110/9af02fe668e74aa3a0271e425ef0ea58.shtml

为切实推动各地按照《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落实相关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北京市等15个省份率先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重点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服务模式、专业队伍建设以及价格支付等支持政策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快速发展。

 

“鑫”视野:

工作方案提出,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加强康复医疗学科能力建设,创新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加快推动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积极推动康复医疗与其他服务的融合发展,探索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二、关于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医政医管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6日

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10/2d61135c53c54b9b9733cc2ef09e832b.shtml

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提出四章共计四十一条细则,以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监管责任、附则,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促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健康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

“鑫”视野:

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在第四章“业务监管”提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电子病历信息,应当与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共享,由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质控。互联网诊疗病历记录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诊疗过程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应当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省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医疗机构电子处方、处方审核记录、处方点评记录应当可追溯,并向省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加强药品管理,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

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在第五章“质量安全监管”提出,省级监管平台和医疗机构用于互联网诊疗平台应当实施第三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推进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医政医管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110/1a0e91826ff74567b1185c330e2af831.shtml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国卫扶贫发〔2021〕6号)要求,我委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调整完善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规范救治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鑫”视野:

通知提出,定点医院要强化规范诊疗意识和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促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提供就医指导和健康宣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快推进专科联盟建设,持续开展专家组巡诊和对口支援等工作,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远程医疗服务,提升县域大病诊疗能力。

四、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医政医管局,国卫办医发﹝2021﹞19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110/b9fceda937184f259ecae7ece8522d24.shtml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院评审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我委于2020年制定发布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国卫医发〔2020〕26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颁布实施后,在指导各地加强评审标准管理、规范评审行为、引导医院加强自我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指导各地充分理解、掌握《标准》,运用《标准》开展医院评审工作,指导医院利用《标准》加强日常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供各地在评审工作中参照使用。

《细则》指出,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参照《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地特点,尽快制定本省(区、市)的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报我委备案后施行。医院要将《细则》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运用《细则》指导医院的建设发展,明确目标和方向,强化日常管理,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为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鑫”视野:

《细则》是对《标准》的解读和细化。一是明确了评审结果判定要求。明确各等次总得分要求和第二部分得分要求由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并规定了第三部分的最低得分比例。二是对《标准》的使用方法进行说明。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评审前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参评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的情况。明确了第二部分的指标选择原则、数据采集原则、评分规则、数据核查原则,为各地评审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对《标准》现场检查部分的183条标准逐条进行概述和解读,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理解和掌握。对标准逐条拆分和细化,提升评审工作精细化程度。同时,针对每条标准提出了现场评审方法建议,为各地开展现场评审提供指导。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参照《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地特点,尽快制定本省(区、市)的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报我委备案后施行。医院要将《细则》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运用《细则》指导医院的建设发展,明确目标和方向,强化日常管理,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细则》,为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和利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各卫生行业组织和各级各专业质控组织要认真学习掌握《细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培训指导,为医院评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来源:医政医管局,国卫医发﹝2021﹞31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110/cd03f50d5ea4400794524290baef05a3.shtml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明确提出,以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作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的重要内容,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十二五”和“十三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居民疾病谱、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情况,统筹考虑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和不同专业的发展,10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印发《“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对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作出整体性、系统性、制度性安排。

“鑫”视野: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建设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建设。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研究推广MDT、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积极推动智慧医疗体系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传感技术在医疗行业的探索实践,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争取在手术机器人、3D打印、新医学材料应用、计算机智能辅助诊疗、远程医疗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六、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医政医管局,国卫医发〔2021〕27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

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10/9eed14e125b74f67b927eca2bc354934.shtml

通过打造一批医疗技术顶尖、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我国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到2025年,初步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鑫”视野:

《行动》的重点任务指出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通过完善智慧医院分级评估顶层设计,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慧服务软硬件,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到2022年,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七、三部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信部联电子〔2021〕154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

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1/art_a94683e447ba4ff5af7873d5d25fd6cd.html

《行动计划》围绕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试点示范建设成效日益凸显,产业生态不断优化完善四大愿景,提出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升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平台提质升级,提升数据应用能力;丰富智慧健康服务,提升健康管理能力;拓展智慧养老场景,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推动智能产品适老化设计,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六大重点工作任务及智慧健养老产品供给工程、智慧健康创新应用工程和智慧养老服务推广工程三个专项工程。

“鑫”视野:

关于推进平台提质升级,提升数据应用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做强智慧健康养老软件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的有效归集与管理。要完善数据要素体系,鼓励各地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大数据中心,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搭建数据中台。

关于丰富智慧健康服务,提升健康管理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健康创新应用工程,加快促进信息技术产品在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全生命周期中普及应用,重点发展远程医疗、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健康咨询、互联网+健康科普等服务。

 

八、国家卫健委《“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

来源:国家卫健委 ,国卫办医函〔2021〕538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日

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1/04/content_5648771.htm

《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全国至少1000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提出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等十项重点任务。

“鑫”视野:

《工作方案》在急救方面提出:建设实时交互智能平台,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

在管理方面提出: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在县域医疗资源共享方面提出:建设县域医共体包括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推动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方面提出:依托信息数据中心,在县域医共体内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并保障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和网络安全。

通知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
再添殊荣| 鑫亿股份入围2021年度医疗健康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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